女白领马女士在办理信用卡时,选择了“密码加签名”这一项。不过,她的信用卡遭遇盗刷后,损失却无处要回。
据悉,几乎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规定,“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以持卡人签字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持卡交易时只要使用了密码,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发生的损失银行概不负责。如果信用卡被盗刷,等到持卡人发觉后追究责任,由于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所以银行和商家都没有责任,损失只能由持卡人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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