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从事“商会商务”传销

  • 宣判!6头目伙同他人在秦皇岛、丹东从事“商会商务”传销

        1月7月,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任某平、宋某平等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8月,被告人李某加入秦皇岛商会商务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无实际商品,以国家发展重点项目、隐形行业、国家高科技投资建设为名,以商会商务资本运作为幌子,通过集中上课、组织传销人员到秦皇岛进行考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