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公司法人因组织领导传销被判刑

“投资檀香种子可以兑换储值积分,储值积分可以购买原始股权和“檀香币”虚拟货币,如果分享别人加入还有个人分享奖励。”实际这是传销骗局。

2016年12月份至2018年3月份,闫某、赵某某二人商议搞檀香种植项目(以下简称:檀香项目),安德鲁·詹为其搭建了名为“国脉控股”的网络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国脉平台)。该平台以“檀香项目”的三个融资阶段为制度基础搭建而成,要求新会员必须经推荐人推荐,并购买1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相应套餐才能进行注册并成为会员。

“国脉平台”宣称,会员投资45周可得到1.5倍至2倍的收益;个人分享奖励分别为4%、5%、6%、8%、10%;团队根据总业绩的不同得到不同比例的奖励;并相继推出公司上市计划:投资檀香种子,可以兑换储值积分,储值积分购买原始股权;发行檀香币计划:储值积分购买“檀香币”虚拟货币。

2017年12月26日,闫某、赵某某二人以140万元租购梅州市美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沁现代公司),并建立檀香种植基地。后来闫某、赵某某二人因拒不支付租金,美沁现代公司解除了合同关系并把这些公司的股份全部变更回来。

另外,该其公司和北京炭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炭兴公司)签订电影合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北京炭兴公司大概1800多万元,用于拍摄《绝密工程》电影,并且同北京炭兴公司的老板签订了电影拍摄合同。

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逯某明注册成为国脉平台会员,并于2017年7月5日在山东青岛注册成立了青岛国脉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积极宣传“国脉檀香种子”相关资料,发展下线。

2017年10月,平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县城内一传销组织窝点,经排查发现有大量人员进行“国脉平台”传销活动。同年11月2日,平原县公安局对“国脉平台”传销活动立案并展开侦查。

经查,截止2017年10月份,“国脉平台”在全国30个省份发展了3万人。该3万余人之间按照推荐、安置关系形成层级,达10余层之多。其中,逯某明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159人,层级达到7层。

2019年3月6日,逯某明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平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

7月26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指控逯某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平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平原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逯某明积极发展他人注册成为国脉檀香平台会员,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投资的金额为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

9月23日,平原县人民法院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根据逯某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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