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具有如下几种形式:
卡遗失或被盗:您的金融卡遗失或被盗,在没有经您允许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未签收:您没有收到发卡银行给您的新卡或替代卡,直到您收到一份列满非您所为的交易清单时,才知道卡不见了。
欺诈性申请:您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用来申请信用卡。这一类型的欺诈一般很难察觉,往往只能在发卡机构收到用户投诉,或该账户在发卡后不久即累积大量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被发现。如果您不是该发卡机构的用户,有时得等到您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时,才会发现自己被冒名在其他银行申请信用卡。
伪造:如果您已经领到卡,而账户报告中出现您没有进行过的交易,那么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有人用您的账号伪造信用卡,并在您合法使用自己信用卡的同时也使用该信用卡。
账户接管:当您持有属于自己的金融卡时,其他人佯装持卡人,通过申领一张替代卡“接管”了您的账户,且往往更改了联系地址。这种欺诈往往只能在两种情况下被发现:看到帐务报告上未经您手的交易或发现自己没有收到每月的帐务报告。
无信用卡欺诈行为:当您持有自己的金融卡时,他人只需知道您的账号就可以进行一些无需出示信用卡的交易,例如邮购、电话购物或网上交易。当您发现自己的帐务报告上有未经您手的邮购/电话购物或网上交易时,才能发现这种欺诈行为。
其它欺诈行为:除以上四种欺诈外,其他几种情况也被列为欺诈行为。例如: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结余转账支票,而您也许曾经或未曾从该银行申请过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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