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要警惕,高额回报是陷阱!

    据有关媒体报道

    近期,外省一些人

    打着“新型农业”的幌子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严重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该类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捏造“新型农业”概念

    不法分子假借“乡村振兴政策”

    以“共享农业”为噱头

    借助互联网欺骗农民

    例如某省“XX树”公司以“共享农业”为噱头,推出手机APP引诱会员认购虚拟的果树、菜地、家畜等产品,承诺一年三倍的回报,诱骗农民上当。

    又如“XX源”公司,假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搭建互联网平台,许诺高额投资回报,引诱会员以每棵865元的价格在线上认购桑树,经过12天“养护”,平台以984.37元价格回购,会员发展他人为会员,还有高额佣金。

    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名义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

    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

    以吸收资金为目的

    将无实质性生产经营关系的人员

    吸收为合作社成员

    例如X省X市XX颐好合作社以“冷链物流”“股权投资”等名义,宣称投资1万元,月利525元,三年上市后1万元变5万元,会员发展下线收益更高,向当地农民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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