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信用卡违法案件,一卡民透支68万无力偿还入刑六年

进入2019年,发卡银行对信用卡风险的控制越来越严格,从已发布的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来看,达到838.84亿元,环比增长5.19%,这个金额仅次于2018年第三季度的880亿元,从而导致了2019年上半年各发卡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上的不良率有所提升,发卡业务放缓。

 

前几天,有媒体朋友就一个信用卡逾期卡民被判刑的新闻进行了交流。8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女子于2008年至2012年间申请了十家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和套现经营。截至案发,该女子使用上述各银行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共68万多元,欠款均未归还。法院认为,该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申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银行。

 

于是对该案件做了一深度了解,该女子申请了多张信用卡后,通过套现资金用于其生活消费、企业经营,以及以卡养卡等行为,形成了68万多元的透支本金,各银行对该女子先后采取多种方式的有效催收,其在未获各银行许可的情况下,每月仅归还几元至几百元不等的远低于最低还款额的小额欠款。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中将持卡人透支大额款项后,仅向发卡行偿还远低于最低还款额的钱款,如果被确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话,仍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因此该女子尽管进行了还款亦不能否定其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

 

多年的信用卡工作与研究中也遇到很多类似的真实案例,经常接到一些信用卡逾期卡民的咨询,提到自己的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进行催收,该如何应对。其实,他们自己心里都很清楚,除了还款又能有什么其他办法呢?可能很多人认为,信用卡欠款逾期,银行除了催收外,应该不会采用法律诉讼手段,对逾期持卡人起诉判刑,似乎这只是为了配合催收还款的压力手段而已。

 

在2013年《北京晚报》也刊登了一则关于信用卡案件的新闻,文中提到一位持卡人使用多张信用卡,透支90多万元无力偿还而锒铛入狱。作为行业研究者,也只能规劝这些咨询者,不要存在任何幻想,尽可能地筹款将欠款归还。即便是全额还不上,也要保证最低还款额的还款,有的银行将信用卡最低还款金额的10%降到了5%,如果连这个金额都保证不了,那确实是很危险了。面对很多逾期卡民的现状,却深感无能为力,无论理由多少、原因如何,事后对风险的弥补终归不如事前对风险的防范。这个案件,可以说再次为他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2018年,高法和高检联合对2009年版的《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其中对“恶意透支”行为进行了确定,其前提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非法占有”超过了一定界限时,就将被视为“恶意透支”,更何况本案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68万多元,远超过两高的5万元上限。因此结果是早已注定的。

 

我们一直倡导“合理消费、适度用卡”的信用卡消费理念,把信用卡当做生活的帮手,而不要用成了生活的“枷锁”。但是很多持卡人把信用卡当做生财的工具,利用信用卡套现用于投资、企业经营,梦想发一笔横财,当然最终苦果只能自己吞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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