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告知书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

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告知书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减少人员聚集是防控疫情的重要措施之一。近日,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传销人员也开始活跃起来,陆续开始聚集式地窝在一起开会、洗脑,加之人员复杂,来自五湖四海,流动性大,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参加传销活动的后果,特告知如下:

传统传销特点。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即“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即“拉人头”。这种模式实质就是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网络传销特点。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广大群众对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平台的应用更为频繁,给网络传销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网络传销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传销形式。

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就是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

参与传销的危害。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其次也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非法拘禁、抢劫等刑事案件。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传销的违法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大群众特别是房屋出租业户,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合法出租的原则,坚决防止和杜绝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和场所。已经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要及时报告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单位、房主,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给予处罚。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香河县公安局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网站SEO优化专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xin.chuangxiangniao.com/p/38700.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23:32:29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23:32:58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