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证信函
2.不良信用注记(凡是欠超过3个月未还,或是曾经申请过“债务协商”的话)
3.电话讨债,无视白天夜晚、全年无休(大多谎称是银行的“委外催收”)
4.强制扣薪3分之1(部分的银行可能视情况转呆帐、而不会走上这一步;如果曾经“债务协商”再爆过,大多会走到这一步,或是走上“清算”或“破产”。不过银行大多会阻止债务人走上“清算”或“破产”。)
5.银行或银行的委外催收人员,到债务人家中或工作场所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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